人才公寓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住房**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重新核定的价格交纳租金。
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为经各级人社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且其家庭在郑州市内无住房的,按照不同的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
申请材料
想申请人才公寓,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
2、已婚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或未婚**;
3、住房**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4、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分类评价证书等相关证明;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或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凭证。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租金
原创上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对于租住市场商品房或租赁租房的人才,可按照同区域内租赁人才公寓的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给予租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