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屋租赁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很多人都会选择房屋租赁。随之而来的就是在租房中产生的房屋租赁纠纷问题,这让很多人都很头疼,有些甚至因为几百块*而闹得不可开交。那么如何正确处理租房纠纷呢?
房屋租赁承租人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长期拖欠租金。
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发生这类纠纷的原因,与经济泡沫破灭关系极大。1997年的金融风暴,不但狠狠地打击了香港经济中的泡沫万分,而且对深圳经济的影响也大。它使为数甚多的寄生于泡沫经济之上的企业和个人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而这些企业和个人又基本上是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济、,甚至居住的。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租赁中为数不少。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业主或房屋租赁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纷。
不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一些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赋,便和房屋租赁承租人串通,假以房屋租赁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变相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房屋租赁承租人假戏真做,不但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租赁纠纷。由于当事人规避管理和法律,发生纠纷后,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