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安阳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安阳市人民**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2号)(即每天限行两个号),限行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限行办法: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后一个数字为准)。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1 和 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2 和 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3 和 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4 和 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5 和 0。
限行时段:
7:00—20:00。
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