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办法为: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后一个数字为准)。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
限行时段为:7:00—20:00。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