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正式开始,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期间,想要参加北京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开始报名了!
为满足北京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职务公务员工作。北京市2018年度选调生招考纳入公务员招考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另外,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2月1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期间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