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困难职工家庭怎么认定?哪些可以认定困难职工家庭?

来源: 互联网

郑州市总工会日前**新政,全方位规范困难职工认定、管理以及帮扶流程。力争到2020年,现有建档困难职工中,通过**帮扶,能脱困的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那么困难职工是怎么认定的呢?获悉,郑州市困难职工认定有了新规范。

政策规定,困难职工家庭包括:

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标准,未经**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标准,经**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生活**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生活**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按照要求,各地工会要严格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全总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档案,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建档标准,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档案,或将符合条件的排除在外。对超过文件建档规定标准但又确实存在困难的职工家庭,各地工会可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层级的建档标准,分层建立档案并采用本层级帮扶资金实施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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